原生态的司马迁民祭
郭德源
(一)司马迁墓的初封及维护
司马迁墓地的始封年代,为西晋时期。据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载,西晋永嘉四年(310年),汉阳太守殷济瞻仰遗文,大其功德,遂建石室,立碑树垣……
从这个记载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墓地始封年代应晚于西晋永嘉四年(310年)。因为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只记载了殷济建石室、立碑、树垣,并未提及封墓。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殷济敬重司马迁的人格,推崇司马迁的《史记》,因司马迁卒年卒因及葬地不详,所以才在芝川城南芝水之阴的高岗上,为司马迁建了个纪念地,以供自己和其他敬仰司马迁的人随时瞻拜,寄托对古贤人之思念。这便是司马迁祠的最早形制。
后来的人觉得有祠无墓,总是个遗憾,于是便在其石室之后培土封冢,做到有祠有墓,以慰先人,亦慰后人。这便是司马迁墓的起源。
关于司马迁墓的修葺,金以前已不可考。有记载的最早修缮是在金大定己亥年(1179年)。据该年立的《重修太史公墓碑》碑文载:“惜乎时代历久,旧冢倾颓,今春姚定乃率里人命工修复”。在这篇碑记的落款处,不仅有撰文者进士赵振的姓名,还有稷山石匠、砖匠、化主、立石人的姓名,更有“施柏树伍拾银”的姓名。这个记载虽然简单,但却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重要信息。第一,有“砖匠”(即现在的“瓦匠”或“泥水匠”),说明这次重修是将墓进行了砖砌。第二,在砖砌之后,还在墓冢之上栽了柏树,即现在墓上的古柏,至今已有八百三十多年。不然,为什么要在碑记上特地留下“施柏树伍拾银”的姓名呢?
对司马迁墓的第二次维修,是在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当时任韩城县令的康行僩在《重修太史公墓碑记》中这样写道:“康熙己卯秋(1699年),余有事芝原,因谒太史公祠,得观其墓。墓颠老柏蟠结,奇古万状,下以砖甓甃之。而历年久远,不无倾坍剥落之处……遂命工葺之。”文中的“葺”就是修理的意思。
对司马迁墓的第三次修葺,是在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时任韩城知县的冀兰泰倡修并主其事。这次修葺如第一次,未动墓的原结构,而是在保留原状的基础上,用砖在墓的周围再裹砌了一层,并在墓壁周围嵌入了砖雕八卦图案和花卉图案,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关于这次砖砌,冀兰泰在亲自撰文的《重修太史公祠记》中有所说明:“墓裂恐圮,砖甃又未敢动,需复用砖从外裹而修之。”
然而近年来韩城个别文人在撰写有关司马迁祠墓的文章时,为了迎合时下一些人喜欢猎奇的心理,或是为了作秀,便不顾史实,只凭想象编造故事,说什么司马迁墓是忽必烈下令修建的,司马迁墓是仿蒙古包的样子修建的。更有甚者,说什么忽必烈还亲自拜祭了司马迁祠墓等等。遍查国史和韩城历代《县志》,遍查司马祠所有碑文,从未见过如上记载。应该说明的是,司马迁祠墓历代的重修碑记保存得十分完整,也流传有序,连元祐元年(1314年)韩城县达鲁花赤兼管本县诸军奥鲁劝农事(实际上是韩城地方长官,只不过是蒙古人的称呼有别)罗里重修太史祠都留有碑石,那作为大元帝国皇帝的忽必烈敕修太史祠墓、拜谒太史祠能不立碑纪念么?这只能说明杜撰者的无知。应当指出的是,这些说法虽属臆造,但却为一些不知史,不读史的人所引用甚至津津乐道,这便是对“谬论传播一百遍便是真理”的最好诠释。
(二)司马迁祠的创建及维修
司马迁祠的最初状况,便是前文中提及的石室、碑石和古柏。时至宋代,祠墓已十分荒凉,从北宋治平元年(1064年)韩城知县李奎的诗句“生在龙门境,葬临韩奕坡。荒祠邻后土,孤冢压黄河”中,便可略窥一斑。
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韩城知县尹阳,率芝川民众在太史公墓前,新建“五架四楹之室,又为复屋以崇之,既宏既完矣”(见《芝川新修太史公庙记》)。这就是目前的寝殿。从“新建”一词可以推断,这次动工,便是芝川古镇人正式修建司马迁祠的开始。
清康熙七年(1668年),韩城知县翟世琪刚一履任,即决定扩修司马迁祠。岁进士、芝川镇人杨辉裕召集乡老杨四可等20人共谋修葺之事。由于祠墓地狭缺土,他们发动当地民众,在深宽各数丈的东西坡沟上架起南北飞桥,用车运来南原之土,筑高台,用灰砖三层严加封裹,上砌女墙,并填沟数丈修建神路,建起“河山之阳”砖牌坊和“高山仰止”木牌坊,又重修了享殿、门坊,使祠墓的建筑布局基本形成了如今模样。这次修建,历时七年,是祠墓修缮史上工期最长、耗资甚巨、工程量最大的一次修建。翟世琪在其碑文中写道:“享殿、门坊越六年而不竣,四可等耻之,独远近募不倦。犹不足,乃重诣本镇绅耆,请卒成盛事。”为了筹集资金,杨四可等人所历艰辛,令人敬佩。翟知县接着写道:“工成付余剩银二两,使转付工书立碑,且求将前后辛劳一一叙明,俾后人不致废坠。余以太史庙与渎祀不同,凡募助者姓名皆不可不记也。”翟知县为这次重修立碑撰文,并将捐资者姓名镌于碑阴,其目的是要将芝川民众崇祀史圣的可贵精神传诸后代,百世流芳。
建成祠墓,已功莫大焉。但从长远计,芝川士民还为祠墓捐赠了“祭田”,以其地租及其利息支付日常守护和维修费用。像明万历年间曾官至南京户部尚书的芝川镇人张士佩,就曾于万历三年(1575年)捐祠坡下水田二亩五分,捐祠坡上中等旱地十亩九分五厘(见《汉太史公世系碑》碑阴《施腴田记》)。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芝川诸士绅又量力捐资,加上以前祭田租金本息,又新增祭田十一亩六分三厘(见《增广太史公祭田记》)。此后历二百余年,祭田“经主持耕种,或典或卖,镇人不得而知”。在此情况下,镇人“按碑细究,履亩追寻,遂得水旱地十亩有零。”于是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重新立碑,以志不朽(见《重立祭田碑记》)。
司马迁祠位于芝水之阴、司马故道之旁。司马故道为昔日韩城通往县南的必经之地。为了利济交通,方便祭祀,芝川人又于明隆庆年间在祠下芝水上修起了五孔石砌的芝秀桥;明末芝川镇人张斗宿曾募金重建;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芝川“镇之绅耆,同舟谊殷,绸缪虑切……盖一倡群和争先云涌者也……以石铺水底,系以铁锭,自西徂东,凡四丈,阔六丈有奇……自季春经始,至仲秋告竣”(见清乾隆《韩城县志·卷十三》)。经过这次重修,芝秀桥更加坚固雄伟,成为司马迁祠墓景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些人却在文章中提及芝秀桥时,说芝水以前无桥,是民国时期由杨虎城和陕西省长邵力子拨资修建的。事实是,杨、邵二人于1936年来韩时,见芝秀桥破旧,曾拨款予以重修,而非芝秀桥始建于杨、邵。
此后至建国前,司马迁祠墓经历了多次重修,有碑记载的达15次之多,重修次数仅次于文庙。但文庙是孔庙,是县学,是县上出钱维修,而司马迁祠墓是民建民修,除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贵州巡抚刘荫枢之子邑人刘炽捐资修筑义墙外,其他各次维修均由芝川古镇人出资出工。在建设和保护司马迁祠墓方面,芝川人古风代传,贡献卓著。
(三)司马迁祠墓民祭沿革
有祠则有祀。既然是芝川人维护并扩建了“汉太史司马迁祠墓”,那么对其祭祀,也就理所当然地始于芝川士民。
明以前的祭祀,难以考稽。我们只能从韩城方志和司马迁祠墓的碑文中去探幽发微。据《奠汉太史司马公祭文碑》载:明隆庆五年(1571年)三月,时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的芝川人张士佩偕邑举人马永亨、张邦敬等二十九人祭扫司马迁祠墓,并宣读了由张士佩所写的祭文。祭文全文为:
惟公学贯天人,道穷古今,百世文宗,万代良史。士佩等幸生太史之乡,默承斯文之佑。届兹清明,用伸祭扫。尚飨。
这次祭祀,应该说是有组织的民祭司马祠的开始。
古之祠祀分正祀、里祀、社祀。所谓正祀,即国家令典明载的祭祀,如祭孔。在举行正祀时,摆什么祭品,摆多少,怎样摆,祝文先读什么,后读什么,祝辞如何写,仪式如何进行,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模式,各级地方志也都记载得十分详细。
里祀为地方性的祭祀,即乡里范围内的祭祀。这类祭祀的对象,大多是为地方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名人。在韩城,被列为里祀的有大禹、韩侯、司马迁、左懋第、卜子夏等十一祠。在这十一处祠中,春秋时晋卿赵文子、汉典属国苏武也列祭其中,体现出韩城人对忠臣义士的崇敬。
社祀范围较小,属村社一级的祭祀,列入社祀的有县城内的祭城隍,县北的祭法王,县西南的祭后土等,共十六 处祠、庙。
司马迁祠墓的祭祀先为社祀,即芝川古镇地区的祭祀。到了明万历六年(1578年),韩城知县刘从古向上级申报:“史臣烈士,万世之风教攸关,享祀以酬公德,礼制所不废也。汉太史司马迁、中郎将苏武二冢,俱在本县境内,相应申举,将各祠应祀牲仪品物支公费官银,载入祭祀项下,每春秋祭扫时,令本县掌印官主祭,永为定例。获准依拟动支备用丁银,春秋每祀具帛一、豕一、羊一、烛二,用银一两五钱六分,永为令典。”(见清·康熙《韩城县续志·祠祀志》,以下简称《续志》)。虽然县府支付了祭品银两,又由掌印官主祭,司马迁祠墓和苏武祠的祭祀规格高了,但仍为里祀,仍由当地士民祭祀。《续志》载:“每岁寒食具品物,合(芝川)镇绅士拜扫……”
这时的祭祀仪式,已略见端倪。《续志》载:“其里人之修祠者,春则清明日,绅士以牲醴香诸鼓乐上庙,人各具纸钱一函,上书年月姓名,焚化,一如世俗上冢仪;升降跪拜,荐献读祝,一如丁祀仪。祝用张司徒士佩文。秋则增戏剧侑飨,他仪如之,祝用左令懋第文。”
这段记载的大意是说,只有当地出资修祠的人,才有资格去祭祀。清明节春祭时,地方绅士抬祭品,携鼓乐,每人手执纸钱,写上年月和自己姓名,到祠中焚化,其仪式如同民间的上坟。但又按规定行跪拜礼,上祭品,读祭文,又像祭孔仪式(祭祀孔子于每年仲春[夏历二月]及仲秋[夏历八月]上旬丁日举行,故称“丁祀”)。春祭时祭文用张士佩于明隆庆五年所写的祭文(见前文)。秋祭仪式与春祭一样,只是增加了戏剧演出,祭文用明崇祯年间韩城县令左懋第撰写的《祭司马子长文》。左氏撰写的祭文为:
六经既往,惟史是求,体本《尚书》,义则《春秋》,先生不往,神在兹丘。(见清乾隆《韩城县志·卷十二》)。
秋祭司马祠为什么要用左懋第写的祭文,有必要对左氏予以简介。
左懋第,字萝石,山东莱阳人。明崇祯五年至十一年(1632~1638年)以进士任韩城知县。在韩城期间,赈灾荒,兴教育,平税赋,政绩卓著,崇祯十二年(1639年)擢户部给事中。清军入关后,曾以南明使者身份北上与清廷议和,不屈被杀。韩城人敬其廉能及民族气节,曾在苏武庙旁和县城南关建“左公祠”,春秋祭祀。
张士佩和左懋第都是大儒,但他们的祭文却写得那么简约凝炼,代为范本,令人不得不服其精神境界和文字功力。
清康熙七年至十三年(1668年~1674年),韩城知县翟世琪不仅倡导了司马迁祠历史上时间最长、工程量最大的一次重修工程,他还进一步提升了祭品规格。据《续志》载,翟世琪在原少牢(一羊一豕曰“少牢”,“豕”即猪。)的基础上,再增鹿一、兔一,单在“牲”这项祭品上,已与祭孔等齐。翟世琪还为太史祠的祭祀做了一件好事,就是协助芝川镇人为司马迁祠立起了庙会。康熙八年,芝川镇人拟为太史公立庙会,由于“不能得太史公生辰”,于是按照传说,“会期暂用二月九日”(见《翟邑侯重修太史庙碑记》)。这次立会,迄今虽近340年,但仍香客如云,商贸繁盛,成为韩城地区古老的庙会之一。
(四)司马迁民祭的现状与思考
建国后,由于司马迁祠墓先后被批准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用始由省上和国家拨付。市上也成立了司马迁祠墓文管所,对其管理也纳入了政府渠道。虽然其庙会依旧,但由于“破四旧”、“文化大革命”和芝川古城因黄河水患而被湮没等原因,对其祭祀却渐渐匿迹。在这种情况下,芝川镇人也渐从对祠墓的管理和祭祀中淡出。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都注重挖掘当地人文资源,以达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韩城也不例外,围绕司马迁,举办了许多活动,其中包括对司马迁祠墓的祭祀。
近年的祭祀与昔日的祭祀已大不相同,包括主办单位、主祭人、祭品、祭仪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仪改革也与时俱进。但由于变得太快了,以致从上到下,都在提倡保护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出于这个目的,笔者才不揣冒昧,将司马迁祠墓建设及祭祀始末据籍整理,一为存史,二为今日主事者参阅,以达到保护韩城传统文化的目的。
首先,笔者认为司马迁祠墓是士民祭祀史圣司马迁之所,相当于纪念地、纪念堂之类的场所,而不是世俗所谓的祖坟和祠堂。正如成都有武侯祠,但并非诸葛氏的祖祠。在韩城,与司马迁祠同列为“里祀”的还有地处姚庄村西的苏武祠、地处陈村的白居易祠、地处英村的子夏祠和金城的九郎庙,但韩城的苏氏、白氏、卜氏和赵氏后代并不认为这些祠就是他们的祖祠。
作为司马迁祠的首建者殷济,并非司马迁后裔,只因他“瞻仰遗文,大其功德,”于是才选择了芝水之阴的高丘,建石室,立碑树垣,作为自己和别人的凭吊之地。遍查司马迁祠历代重修碑记和韩城县各代县志,均无所谓的司马迁后裔捐资修祠和春祭秋祀的记载。什么原因?司马迁仙逝已两千一百余年,但对其卒年死因及其有无后裔的探讨迄今尚无定论。明末韩城县令左懋第在《新汉太史司马子长庙垣门坊记》中就曾写道:“子长自序不言后,而后世或封子长后为史通子,余令其家求其后人,五年而不得,亦独何哉?”左县令为了寻找司马迁后人,用了五年时间竟未找到。清康熙七年至十年(1668~1671)韩城知县翟世琪又用四年时间对司马迁后代进行了考证,最后认为居住在高门村及芝川镇的马氏为司马迁后裔,并认定于康熙七年移居至史公祠墓之侧奉祀史公的马景益即其传人,还与前来核实此事的学使分别题匾“太史公世家”、“太史后裔”,悬于景益新居。并撰文《太史公世家考》,立石于司马迁祠。
此后,还出现了徐村同、冯为史公后裔之说。
谁是司马迁后裔,不是本文探讨的主题,无需多费笔墨。拙文只想说明,司马迁祠自始建到历代重修,自祭祀到立会,皆为芝川镇人和地方缙绅,从未见所谓司马迁后裔捐款、出工或祭祀的任何记载。一些自以为史公后裔者,昔日建祠祭祀时悄无声息,无所作为,如今却打着史公后人的旗号,趁民祭之日,献礼膜拜,这种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其次,要明确司马迁祠墓祭祀由谁主办。前文已述,司马迁祭祀属“里祀”,即民祭,按传统做法那理所当然地应由芝川镇人主办了(这里所谓的芝川镇不是行政区划上的芝川镇,而是自然地理上的芝川镇)。其他人要去,也只能为宾而不能为主。如龙门地区祭祀大禹就是由渚北村等八社主办;西庄地区祭祀法王就是由西庄八社举办。芝川镇也不例外,因为他们不但以自己的双手,建设和守护了司马迁祠这方圣土,他们更以自己的虔诚和执着,延续了一代又一代的祭祀。所以,由芝川镇人主办每年的祭祀理所当然。、
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司马迁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高,如果现在还由芝川镇主办其祭,一是力不从心,二是规格稍低,缺乏更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既然自明万历六年(1578年)有关上司已批准祭祀司马迁“应祀牲仪品物支公费官银”,那如今由县(市)政府主办每年的民祭活动,也便理在其中了。但前几年的民祭,多由司马迁学会主办。作为一个学术团体,不具备主办者主体。近两年又由打着“史记韩城·风追司马”旗号的一家外地开发商主办,更不合仪轨。
第三,关于主祭人的问题,四百多年前韩城县令已禀文获批,每年“春秋祭扫之时,令本县掌印官主其祭,永为定例”。现在看来,这个定例并未过时。因为既按规定应由政府参与,又须“掌印官”主其祭,所以拟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祭为妥,其他人不能代替。
第四,关于祭品。笔者以为既然要保持祭祀的原生态,祭品不妨仍用传统的“少牢”,即一猪一羊,这不但符合旧制,也符合韩城的民风民情,并且不难做到。其后翟世琪仿照祭孔虽增加了鹿、兔,但皆为“脯醢”。“脯”(fǔ)为干的熟肉,“醢”(hǎi)为肉酱,并不难做到。
第五,祭文。按《续志》载,春祭用张士佩所撰祭文,秋祭用左懋第所撰祭文。笔者以为,现今祭祀,仍用张、左二公祭文为好,因为此二篇祭文均高度概括了史公其人其书,言简意赅,感情挚诚。今人写得冗长,实际是在卖弄辞藻。顺便介绍一下祭孔祝文,祭孔是正祀,全国统一,祭文也不过61字,并且历久不变,奉为典章。张、左二公在撰写祭司马迁文时,不能不借鉴祭孔祝文。所以说,他们也是经过反复斟酌、深思熟虑之后才下笔为文的。
综上所述,恢复原生态的司马迁祠祀,正如四百多年前韩城知县刘从古所言:“惟万世之风教攸关,而享祀以酬公德,盖礼制所不废也”(见明万历六年(1578年)韩城知县刘从古所撰《肇祀记》碑文)。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可以起到弘扬史公精神、教育人民、保护地方传统文化的作用。作为太史之乡的后人,我们既应把民祭司马迁搞得盛大而有声有色,又应搞得隆重而合乎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