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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地区拜火遗俗的宗教意义
2016-10-24 17:40:01  子洲县政府网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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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地区的拜火遗俗,集中体现在岁时民俗和婚丧礼俗两个方面。

岁时民俗

1、腊月,“二十三日礼灶,以糖糊神口送之,冀不以恶事诉上帝也。”[1]白日,主人在居家的锅台后面贴“灶王爷”,撰写对联:“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一家之主”,并对之焚香叩拜、贡献祭饭。

2、“‘除夕’,年终日……聚石炭作幢塔状,燃于院中。”[2]白天,拦羊汉和喂牲畜的以铁铲盛些许炭火,浇醋(曰打醋炭),沿畜圈内走一圈,在圈门口焚香叩头,祭“马王爷”

3、“正月,‘元旦’前一日,门贴春联,各于户外砌一风炉,自朔至望每夜燃石炭于中,光辉如昼,以为‘暖岁’。”[3]

4、“元旦’,夙兴,烧苍术,以石炭烘于院内、门外,陈肴馔、酒果于庭院。”[4]

“元旦’,户没香茶,祀天神、地祗。鸡鸣时燃火炮,曰‘接灶’;旋焚香于五祀,并诣各庙行香。”[5]

“鸡鸣即起,先迎灶神(俗谓灶神为一家之主,监察善恶,腊月二十三日上天朝见玉祖,正月初一晨返回人间,故乡人争早迎神,以示殷勤之意),次及财神、天地、圈神等。”[6]

5、”六日将昏,辄扃户室,必生火,运避鬼神。”[7]此火只许围观,不得烘烤。人们借助火光,观看墙壁上的爬虫,以卜新年丰歉。燃毕,把灰烬扬到坡下,名曰“送火蛐蛐”。第二天,拨看灰烬中有何五谷,猜度新年何物丰收。

6、“七日名‘人七’,俗所尤重,如‘元旦’仪。”[8]

7、“八日晚,以面为盏,燃灯祀星,为‘顺星’。”[9]

8、“十五‘元霄’夜,街市遍张灯火,朗如白昼。长少聚观,小儿骑竹马灯为乐。先夕至次夕三日,火场聚炭如斗大者,累作幢塔状或狮象形,燃之通明竟夜。”[10]

“人户及阖闾各设灯烛,并以煤块积垒如塔,至夜燃之,光明如昼,以及庙门、社会皆然。新嫁之女遇‘元宵日’,令归宁,曰‘躲灯’。”[11]“用牲献、香纸、酒菜于祖宗坟墓前,笼石炭火祭拜。”[12]

“‘元宵节’,家家燃火通宵,并以面作鸡、犬、猫、兔等形状,分置于鸡埘、犬窝等处,中树棉花引条,注油燃之,至十六日早,作羹食之。”[13]

9、“十六日夜,燃薪于室,命小儿跨而过之,名曰‘散百病’。”[14]

10、“十七日夜,以残炬烧火中,送出道旁,渭之‘送蚰蜒’。”[15]

11、“二十日名‘小填仓’,各家燃灯举火。”[16]“夜用米面作灯盏,或作人物捧盏,名曰‘仓官’。凡有窗处点一二盏,为‘小填仓’。”[17]

12、“二十三日夜,家家院内打火,又淋搌布水于火上,谓之‘炼干’。”[18]“入夜,燃荆棘于院庭,以驱瘟。”[19]“门外筑炉焚柴,用水(冰)镇宅,剪纸人戴孝挂门,名曰‘为老君送殡’。”[20]

13、“二十五日名‘老填仓’,亦燃火举火。”[21]

14、“二十六日,献痘神,如之。”[22](之:此指“张灯设火”)

15、“正月尽,‘炼干’,以除秽(正月月尽之日,备麻子、麦、豆等,先入水泡湿,总置锅中炒干,名曰‘炼干’。俟夜,各户将屋庭扫除洁净,积秽物于一处,并入所炒麻子之类燃之,更撒以盐,取其爆发,意谓可除秽气也。然后,将小儿衣被等物一一于火上燎之,且念云:‘炼干哩,花花女上天哩,我院里坐官哩,你院里打砖哩。’新妇归宁者,必于是日返夫家,谓之 ‘避干’)。”[23]

16、二月二日晚,延川县贾家村一带,人户均于院内燃火,并把燃火的灰烬拨成十二小堆。次日,边诵按月份边以手攥灰堆,那一月的灰堆手感发潮,便认为当年此月有雨。

同—夜,子洲县三眼泉一带,乡民手执火把,敲锣打鼓地前往附近某山顶。到了目的地后,他们把火把丢成—个火堆。人们围着火堆焚香瞌头、燃放炮竹、投入祭饭,后以水泼灭火堆。众人围绕灰堆左跑九圈、右跑九圈,然后一直跑下山去,不再回头张望:当地人称之为“拜山”。

17、转灯:陕北各地举行的时间不一。届时,乡民在空场地上修造—个“九曲城池图”:每城呈正方形,大城九个,城城相套相连,蛲蜒曲折。“关外以高梁杆栽周围,作灯市,回环、弯曲(俗谓此即当年之黄河阵),游观者如云(名‘转九曲’)”。[24]大小城池的四边线上布灯,共365盏,象征—年天数。灯场旁边布“火山”、炭火堆(又名火塔塔)。入夜,民众绕灯山和炭火堆一圈后,走完“灯场”。仪式开始前,秧歌伞头要唱祭火秧歌;[25]仪式完结后常有渴求子嗣的妇女偷灯回去。当地俗云:“偷灯养小子”。

18、渴火神庙:陕北大秧歌开演之前要谒火神庙。程序是:在庙院内队员们合着锣鼓翩翩而舞,并且鸣炮焚香、集体叩头,伞头唱媚颂火神爷的秧歌。

19、拜街:陕北大秧歌在演出中间要拜街。入夜,被拜的街上燃起炭火堆,秧歌队围绕火堆高歌酣舞,伞头面向火堆唱颂火秧歌。

20、灯火禁忌:除夕、初六、元霄夜,家家产户门里设灯烛,外挂灯笼,竟夜不灭。村民集体打的炭火堆,炭源必须挨家收取。不能对火泼污水、吐唾沫、洒尿、扔秽物、用钝器击砍。

婚丧礼俗

婚俗

1、背圪垴:新婚,“及抵婿家,将新妇扶上炕隅,向吉方背坐,彻夜不睡,灯火不熄,谓之‘背圪垴’”[26] “且是夕男女俗忌交语,秉烛达旦。”[27]此俗又名“坐帐”。

2、长命灯:新婚夫妇所用的灯树、火盏、灯油均为妻家陪送,谓之“长命灯”。

3、指大小:“次晨,男女先拜灶,次拜祖先,次顺序拜尊长,名曰‘指大小’。”[28]“毕,由女宾导新妇入室馈厨,名为‘参厨’。次,堂供宗谱,由父母寻领新人登堂敬谒先祖。礼毕,新夫妇并立,择年长者居上,礼别尊卑,依次唤请参拜,名‘认大小’。”[29]

丧俗

1、撒路灯:殡葬前夜,亡者的晚辈和亲人以碎柴浸油制成“路灯”,在鼓乐的引导下从亡人的院子向其坟头走,几步内燃一“路灯”,直至坟头。

2、起火:殡葬日,沿途路上凡能看得见“丧物”的人家都在院子外面烧柴焚禾。殡葬回来的人都要在亡者院子里的簧火堆上跨而过之。

3、炝葬:棺木埋葬前,亡者亲属在坟旁举火煎油,油沸后炸少许软糕,举冒炯之沸油在墓穴内环绕以薰之。

4、尸灯:葬时,将预先备好的灯盏放人墓穴点着,然后安葬棺木及陪葬物。封墓,坟头焚化招魂幡、纸火、纸钱。

5、送火:“又,殡葬三日内,男女每夜焚香,聚哭于大门外,翌由近及远,名曰,送火’,”[30]届时。他们点燃柴禾,面向坟头磕头念叨:“X X,我们给你送火来了。”未夜,火要送到坟头。

信仰民俗

烧毛鬼神:谁人病了——发高烧、说胡话、抽搐、瞪眼、昏迷;亲人们认为是鬼魂所缠。他们燃着扫帚,用火燎遍窑内各个角落,并厉声呵斥、责骂、驱赶鬼魂。

语言民俗

陕北人常说某人“倒霉”是“倒灶”,骂其为“倒灶鬼”。某家无后代或某事无望称“黑火了”、“黑灯了”。

2

观照以上的民俗景观,我们首先发现:陕北地区的一些“火文化现象”与广大的汉族地区是相同的,例如祭灶、元霄灯节、过大年、过小年的部分程序等。对灯火的崇尚禁忌及观赏把玩,我国历朝历代的史籍均有所涉《颜氏家圳·风操》中就有“丧出之日,门前煞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的记录,隋、唐、明、清有关元宵灯节的盛况记载令现代人也叹为观止,中华大地上广泛流传着有关火魔、火鬼等为害一方及祝融、炎帝等火神拯救万民的种种传说。

但是,陕北地区的另外一些“火文化现象”,过去我们一直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考察陕北高原历朝历代土著居民的来源,我们发现: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在这里活动得特别频繁。其集中活动的时期及活动的主体民族如下:

1、商、西周、春秋时期:鬼方、猃狁、畎夷、圁方、戎、狄在此聚居,尤以白狄活动时间最长、范围最广。

2、魏晋南北朝时期:乌桓、鲜卑、羌、氐、匈奴、稽胡在此活动频繁,匈奴赫连勃勃在横山统万城建立大夏国。影响深远。

3、隋唐时期: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在吐蕃的胁迫下纷纷内附于此。

4、宋代:党项族在此游离转战,为期最长。

5、金代:部分女真族进入此地。

6、元代:蒙古人得近水楼台之便,出入无忌。

其他历史时期里,陕北高原上仍然发生的多半是民族之间、主要是反复融合而成的汉族和北方少数民族之间时息时起并无休无止的狼烟烽火、金戈相击,是瞬聚瞬散、鸡犬相闻的睦邻相处、联姻婚媾。

中华民族的形成是多元一体的,民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任何一个民族的成份均非至纯一色,但这并非等于民族大同。任何一个民族的形成总有它的主体民族起着主要的作用,历朝历代的不同民族主体上存在着渊源关系。这里,笔者依据简单的民族学知识,对上述各个民族之间的流变列表于上。

这个表里,只在陕北大地上生活过、不久便迁徙而去或融合于当地汉族的少数民族没有列举,如楼烦、稽胡、高丽、龟兹人、粟特人。大月氏衍化了乌孙,后与匈奴、当地土著融合而成的哈萨克。元代以后出现的各民族,仅作为历代具体民族各自渊源的线索,他们再没有以集中的形式在陕北定居过。

鉴于我国历代各个少数民族资料方面的缺乏,历代地方志记录的粗疏,历代统治者对民俗的漠视,遍翻史籍难以寻觅到当时生活于陕北高原的某一民族的火崇拜的记载。也许,古代同一民族在另一地方的风土人情能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一些佐证?

六世纪中叶,东罗马使臣蔡马库斯出使西突厥,在汗庭之前被一些突厥人围住;其人“又有手持香者,火势熊熊,来往绕走,状类疯狂,指天画地,几若魔鬼诚被其驱逐者。咒既诘毕,乃请蔡马库斯经过两火间,其人亦自皆陆续走过两火间,谓如是,则妖魔悉可洗净也。除妖礼毕,蔡及从人乃与引路者复前行……。”[31]看来,突厥人以为火具有驱邪、净化的神性。此外,古突厥人还视火为家庭保护神,每家供奉火神偶像。火神被他们崇奉为保佑合家老小平安和守护帐内炉灶的“家婆”。[32]

这仅仅是依据少见的文字资料为我们解决问题找到的一点答案。大量的证据,还得来源于对现今我国西北地区蒙、藏、维、哈、东乡、裕固、土等族和东北地区满、锡伯等族风土人情的田野考察上。那里,生产力还相对落后,萨满教在其民族的童年时期是他们的原始宗教,各种自然崇拜仍然保留的比较多。

限于篇幅,我们主要以蒙古族、哈萨克族、藏族、满族地区的火崇拜现象为例,看看它们与陕北地区的拜火现象否有一脉相承之处。

蒙古族认为,“火是清洁的源泉和象征,它具有使一切东西纯洁的能力,具有把自己的纯洁传给别的东西的能力。”[33]他们相信,“万事万物是被火所净化的。因此,当使者或王公们或任何人来到他们那里时,不论是谁,都被强迫携带着他们带来的礼物在两堆火之间通过,以便加以净化,以免他们可能施行巫术,或者带来了毒物或任何别的有害的东西。”[34]十三世纪波兰教士本尼迪克特出使蒙古地区去见拔都汗时,经过的也是这个仪式。有时,去见汗与拔都,还需向火行拜礼,把一部分礼物投入火中。成吉思汗时代,“凡宫廷所用之物,必经此辈等以火净之”,[35]方能送进宫廷。而民间举行婚礼,进得帐门,一开始就要拜火神,有几句祭火祝词唱得好:

那发明火的火神啊!

   我们向您敬献奶油和肥肉,

   我们向您敬洒醇香的奶酒!

   祈求您赐予最大的福分,

   讣我们在幸福中永生!

在祭奠方面,东蒙—带的蒙古族人对神圣的多克多尔山有夜中火祭的礼赞。公祭时,全部落人都参加,黄昏后聚集山前,蒙古包设在圣山附近。祭祀仪式由萨满主持。先点燃九堆簿火,萨满手持神鼓,口念颂词,并向圣山泼洒三碗奶酒,宰杀黑马祭奠。参加祭祀的人们跪在山前叩头,然后分群依次围绕九堆篝火,按顺时针方向转绕,形成九个人圈。围绕篝火转时,人们心中默祷,并向火堆投掷各种奶制品,泼洒奶酒,一直到簿火完全熄灭后才悄然离去。

与蒙古族同属突厥语族的哈萨克族结婚时,新人也是先拜火炉、敬火神;牲畜发生病灾,他们也是在畜圈四周燃起篝火,借助火的威力驱赶牲畜身上的“病魔”。作为游牧民族,哈萨克人和蒙占人对牲畜同等重视。哈萨克牧人在转场时,路上要点燃两堆火,然后让驮畜和畜群从两堆火中走过。通常还有两位老太婆站在火堆旁,门中念念有词:“驱邪!驱邪!驱除一切邪恶!”妇女的这种驱邪活动尤其用于哺育幼儿。在哈萨丸族聚居区,婴儿及摇篮要放在靠火的地方,以免邪气上升。

此外,在青海的藏区,东部的一些农民们过春节,到元宵节的晚上,常以麦草七堆置于门外,再加柏香,用火点着,一家老小即由火上跳过三次,跳回三次,表示消灾免祸,以取终年吉利。当地的“花儿”是这样唱的:“十五雪打灯,四山的月儿照了;跳罢火堆就驮粪,庄稼们动了手了。”而纯牧区的藏民常常在夜晚围着篝火跳“锅庄舞”,笔者曾多次加入过他们的舞蹈行列。而位于甘肃河西走廊的裕固族结婚时.新娘到新郎家门口或帐篷前,也要从两堆火中间通过;腊月底,畜群回圈时还是从两堆火中间通过,有的老人带着孩子们照样在节日夜“跳火”。

东北地区的满族也非常敬火。每年除夕,他们在院中架柴点火,预卜来岁安危,并往火里投盐、食品、酒菜,叩拜火堆。吉林省永吉县乌拉街满族,除夕有接火神的习俗,用神火烧邪气,清宅净院,讨——年吉利。祖居北海窝集的满族举行树神火祭。祭时,神树附近燃起九堆长夜簿火,族人在族长、萨满带领下,拜星、拜树、拜篝火。夜晚,篝火摆成各种形状,人们骑马、徒步,三五成群来穿火阵。穿火是为了烧秽气,他们认为,“只有圣洁的神火能祛妖邪.求得一年无病无灾,事事如意。

上述民族对火的禁忌形式相同:不向火扔秽物、吐唾沫、泼污水、洒尿、用钝物击砍。对火的心理认识相同:火是光明的象征,能给人带来温暖;火有驱邪净化的神性,除灾去污的能力,是驱除—切妖魔的神。火神是女的,居于炉灶上方,是家庭的保护神。他们都直接向火焰一一火神的象征行拜礼。

3

在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进程中,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第—个能够驾驭(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自然力,它的使用才使人类脱离了动物界。”[36]对火的崇拜,本是世界各个民族共同存在的民俗文化现象;只是有些地方保留得多,有些地方保留得少;有些地方表现得原始、明显,有些地方表现得现代、典折罢了。可是,这样并不意味着俗晤所云的“五百年前我们都是一家”,从而也就没有疑问和解答这个问题的必要了。

有比较才有鉴别。对照上述几个民族的火崇拜现象,明眼人都会感到:东蒙的祭山与陕北二月二的祭山神活动,藏族的“跳火”与陕北正月十六日夜的“散百病”活动,哈族牧人驱赶畜群身上的病魔与陕北牧人的熏畜圈活动,满族的树神火祭与陕北的“转灯”活动,祭火祝词与陕北的颂火秧歌词……这些都是何其相似,其内在的精神无疑是相同的。仪式纵有一些细致区别,也是不同地域里人们的不同生活方式使民俗发生变异而使之然。久远的历史当中,民族之间不断地融合、分离,各个民族间歇性地转战、迁徙,使得当今被—个地方的人当做奇俗的,另一个地方的人却司空见惯了。这或许也是我国民俗奇彩纷呈的具体表现了。

在本文的第—部分里,本人按时序罗列了一些陕北年节拜火的习俗。扒去历史的尘埃,我们发现了各种火文化现象在里面叠合,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经过归类、分析、鉴定,本人以为:陕北地区的拜火习俗,有汉族巫术的影响,又有萨满教因素的渗透,还有着道教信仰的推波助澜——这一切都源于原始的多神教。无须经过太多的繁杂考证,翻阅有关宗教方面的—些书籍,我们可以大致理出这样一个具体的思路:

在人类得以生存下来的远古的洪荒时代,火的发明和使用于先祖们饮食起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各民族广泛流传的关于“年”是一个吃入的野兽、人们焚柴举火用以自救的场景应是那种岁月里的—个典型实录。陕北年节夜里窑内院中灯火辉煌无疑是那个传说的地域应合。拜街和转灯山时围绕炭火高歌酣舞,抑或是昔日祖宗们在夜幕低垂时另一部分生活的真实写照。它有照明、取暖的自然所需,也有对自然火的崇敬、褒扬,对火神的媚颂。用火烘烤食物、器皿、衣被,其意义不仅仅停留于纪念先人们脱离茹毛饮血的那段时间;加入了“跨火”仪式,火便同时具有了驱邪净化的作用;包括“转九曲”,实质卜就是穿火阵,“九曲城池图”是陕北地区古代战争文化的遗留之一。当地百姓如许解释:“转一转灯,一年四季百无禁忌、大吉大利。”火既然是光明和纯洁的象征,人们便用它来祭祖、祭神(天神、地祗、山神、马王爷、圈神、仓官)、祭天地山川和日月星辰。火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古汉语当中“灯”与“丁”同音同意,生命成了火的象征意义。陕北地区过大年时村里垒“火塔塔”的炭源必须挨门收取,缺了谁家便是灭了谁家;除夕、小年、元宵夜、新婚夜家里彻夜不灭的灯烛,当地百姓也称“长命灯”,象征生命。有灯即有家,是家必有灯。元宵夜“躲灯”乃“躲丁”,“灯”与“丁”谐意。“偷灯”乃“偷丁”,否则“偷灯”怎么“养小子”呢?尸灯置于墓穴,鸡灯、猫灯、犬灯、兔灯分置于鸡埘,猫道、犬窝、兔笼,无不与一个生命所在相关联。陕北人骂某人某家“倒灶鬼”、”黑火了”、“黑灯了”,其言外之意死亡无救。火随着人类的发展不断地递加着自身的意义:取暖照明一惊吓野兽一烘烤食物一驱邪净化一关联生命一神圣化。人们行为上不敢有侮于它的禁忌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可说的只是这种特殊的火崇拜现象背后隐藏的文化意义。在远古全盛的氏族制度下,人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一个个氏族及部落,他们共同生产、共同享受,围绕一堆篝火烤食或憩息。后来,随着氏族制度的松弛和瓦解,氏族集团分化成了许多个体家庭,火也便进入了各家各户,每个家庭仍然承袭着他们昔日生活的遗俗—一燃火过夜。陕北过年每村每社有集体垒的“火塔塔”,同时有每家每户门前的篝火,这个看似无甚于系的同一现象,也许在事实上表明的是一段不短的人类历史进程。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人类的婚姻形态也在作群婚一血缘婚一对偶婚一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其中“从妻居”盛行于母系氏族公社及以后一段时期。陕北人新婚用的灯树、灯盏、灯油是娘家给的。新妇于元宵夜“躲灯”,民间的说法是:“正月十五也算过年,新人第一年的灯是娘家给点的,灯笼是娘家给挂的。”娘家烧秽物,新嫁娘唯恐秽气上身,“是门返夫家”以“避干”:这些,似乎都在说明新人结婚后一段时期是在妻家过的。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稍前一些,自然之火有时带给人光明和温暖,有时带给人不幸和灾难。人类当时的能力还无法理解和控制它,原始思维里常把火与刮风下雨等现象一样人格化、神秘化,认为火是有灵性的,能以自己的方式昭示给世界许多东西。陕北人正月初六夜借助火光和灰烬占卜丰歉,二月三日晨攥火堆以卜雨雪的习俗便是火灵观念的体现。火灵有贤恶之分。贤者发展为“火神”,恶者发展为“火鬼”、“火魔”。当地人“送火蛐蛐”驱逐的是“火鬼”,“转九曲”时祭火秧歌祭的是“火魔”,防止此公有意作祟,天纵火灾也。火神与火一样经过了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个体家庭的历史进程。陕北庙院里所供奉的火神牌位,有的写为火神娘娘,有的写为火神爷。社里有火神,家里有灶神。灶神总是居于每家炉膛上,是每家炉灶以至全家的保护神。从其所居之地和主管的业务判断,它也是火神。汉族民间传说,灶君因身入一线、熟悉每家每户的巨细事务,一年下来得向玉帝禀报阳世的一切,所以凡人们殷勤迎送他,不敢忤逆。又说:火神是祝融或炎帝,监察人世善恶,扶贤儆恶。这里,自然之火——炉灶之火——人形化的神,也经历过一个神秘化、社会化的过程。

灵魂不灭观是人类原始宗教里颇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全部宗教意识的核心内容。人们无法正视自身及同类在那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便借助想象来填补理智的缺憾。至今,陕北老人们普遍认为:“人死了,魂可在哩!又得在阴曹地下活人去哩。”死者入土为家,那儿也要吃要穿要生活。“撒”了“路灯”,死魂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宿,不至于成为散魂游魄,常去搅乱自己或别人家。埋前给死者置“尸灯”,埋后给亡人“送火”,无不是建立在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及转世托生上。同时,火既然能逼邪,死魂又最怕火。“起火”之“起”字,乃有“打发”之。“猫见老鼠鬼见火”,都是断然不敢胡走乱窜的。“烧毛鬼神”所据的也是这个道理。需要灯火又害怕烟火,人们思想上对亡魂所持的矛盾认识在行为上竟是如此表现的。

民俗形成的宗教原因常常是多渠道的。陕北拜火习俗的宗教意义里同样潜伏着道教的成份。灶神形成不久,被道教吸收为最基层的神。它返回天庭的说法便是道教的添加,是人们将自己的感情和习惯赋予神的结果,是把人性神格化。道教把民间的元宵节和上元天宫赐福之辰联系在一起,把正月二十五日作为上老君诞辰,把二月二作为山神诞辰,并沿用民间的纪念形式——举灯焚火以示相庆。民间的一个节门由此具有了几种意蕴,这在民间文化里面屡见不鲜。宗教给民俗平添了几份庄严、几分思想性,民俗扩大了宗教的影响范围。

火对于神之往来是一送一迎一献。可是,“献”对于善神和恶神又有区别。媚而亲之和敬而远之都属“献”。陕北人以火献瘟神,献痘神的“献”是亦“敬”亦“送”,是唯恐恶神染指同类而预先行贿,是敬神和避邪的合而为一。至于“暖岁”,起意还在于“火是温暖的象征”。以火焚炉使地气回暖,反映我们的祖先当时对于自然力量和自然事物的无知与依赖。他们以自身的力量推论异己的力量,对自然火的能力作了神秘的、异常的夸大,想象其燃烧长久后无往而不至的神威。岁月更替,星转斗移,昔日约定俗成的民俗举止汇入了今日人为且冗繁的迎春活动中。

结 语

这是一片苦难、神奇、古老的高原。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广袤的黄土地上蕴藏着丰富而灿烂的民族传统文化。但是,特殊地域的特殊历史常常令我们对它的—些文化底蕴迷惑不解。笔者以为:要解开陕北文化之谜,仅仅以今日陕北人“纯正”的汉族身份来寻根溯源,按照汉族人民的传统思想、道德文化、思维习惯、审美标准而立论推理,迟早要陷入思考的“绝巷”;此外,仅以单一学科的角度审视某一地域文化现象,研究者虽然不惜“横冲竖突”,却往往收效甚微;民族学、宗教学、民俗学及诸种社会科学的综合考察、往往倒是能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答案。拙文就是在这些方面试图作些努力。文章的好坏只是见笑于大家了,可不知观点的提出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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